面试
(1)面试时间和地点:见面试通知书。
(2)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教育系统按招聘岗位1:5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,根据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;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按招聘岗位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。
(3)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,教育岗位按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其他事业单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;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,该岗位不再递补。
(4)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底前公告。教育系统业务考核、面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青羊教育网(http://www.qyei.com)公告,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成绩在青羊人才网(http://www.qyrc.com.cn)公告。